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我所中心仪器室在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方面,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获得评价考核优秀和经费后补助奖励120万元,此次考核全院仅有3个研究所获得优秀等级。这是我所继2019年之后,第二次获得该项考核优秀等级。
同时,在黑龙江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的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中,我所获得考核良好和经费后补贴奖励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