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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研究生注册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我所制定研究生注册管理办法对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和在学资格认定进行管理,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一种认可。注册办理规定如下: 

一、注册对象 
按照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要求,完成研究生院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回本所做论文工作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长期限内,每学期也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二、注册手续 
    每学期开学时,在读研究生须按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科研处办理注册手续,确认学籍。批准暂缓注册的学生,要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进行电子注册。 
三、注册时间 
1、学生证注册:本所学习的研究生在新学期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到科研处办理注册手续,经加盖注册章并填注有效期的学生证方可继续生效。 
2、电子注册:由本所科技处管理人员在学生证注册之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注册。 
四、暂缓注册 
1、因故请假不能按时注册,在异地学习或执行科研工作,需由个人在注册时间内提出暂缓注册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签字后交予科研处。经批准后,申请者方可推迟注册。 
2、对于未提出申请、申请未获批准或获准后逾期未注册者,未经批准未按时注册的学生,停发其未注册期间的助学金、助研津贴等,不享受未注册期间的公费医疗待遇,取消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在此期间学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文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长期出国或申请休学期间; 
2、已办理退学手续的; 
3、未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 
4、未获批准超过学习年限的。 
注: 
每年9月份注册时间内由科研处为学生购火车票优惠卡统一充磁。火车票优惠卡只供寒暑假往返使用,其余时间不得使用。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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